鞋子要合脚才能穿,这个道理不言自明,尤其是在奥运会赛场上,尤其当有人付钱让你穿这款鞋子的时候。
历史进程到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的时候,美国奥运会代表队已经不再是由美国各地的运动员组成那么简单,它看起来是由各种商业代言的运动员组成的。
乔丹和巴克利是耐克旗下。田径运动员卡尔-刘易斯来自美津浓,十项全能选手戴夫-约翰逊和他的对手丹-奥布莱恩则来自锐步。
在梦之队毫无悬念地夺得本届男篮金牌后,乔丹和巴克利在领奖时用国旗遮盖了领奖服上的锐步标志。领奖之前,两位耐克旗下的运动员听说他们将穿有锐步标志的红白蓝国家队领奖服登台时,他们一度拒绝领奖。
乔丹言之凿凿:“我不会为竞品背书。我非常忠诚于我的赞助商。”听到乔丹的“忠诚说”后,美国舆论哗然,批评者认为他能够站在最高领奖台上,是因为他是来自美国的篮球运动员,而不是因为他是来自耐克团队的外星人。
当时有人不无讥讽地举例,既然乔丹对赞助商如此忠诚,那么为什么当佳得乐给出更多钱的时候,他就抛弃了可口可乐转投前者了呢?
当时巴克利也说了:“我们耐克系球员对耐克忠诚就是因为耐克给了我们超多的钱。我有两百万个理由不穿锐步。”
和某些国家奥委会骑墙的态度不同,美国奥运队在出征之前,就和每个运动员签订了一份“行为准则”,其中第14条明确规定,奖牌获得者必须穿着美国奥委会指定的领奖服登台。
当时的美国奥委会执行委员哈维-席勒表示:““这条规则得到了运动员顾问委员会的批准,我们队的所有运动员都将遵守这一规则和所有其他部分的规则。任何参加在巴塞罗那举行的官方颁奖仪式的运动员都将穿上这身衣服,这是强制性的。”
乔丹和巴克利当时也签订了这份协议,但在领奖的时候,他无视了第14条规定。锐步是美国奥组委40个赞助商之一,他们合计为美国奥运队提供了1.4亿美元的赞助资金。
美国奥组委公共事务主管迈克-莫朗表示:“我们从领奖服代言中获得的赞助将用于成百上千的运动员训练。不穿这套领奖服的运动员将不被允许登台领奖。”而同时登台的另外4名耐克旗下的梦之队球员就没有像乔丹和巴克利一样对锐步商标进行遮挡,他们是穆林、皮蓬、大卫-罗宾逊和斯托克顿。
锐步和耐克之间围绕奥运会的商业竞争由来已久,据《洛杉矶时报》报道,耐克和锐步合计为1992年奥运会付出了5000万美元的广告费。
而且,耐克在巴塞罗那遭遇的狙击不止来自锐步。一个叫Juan Amigo Freitas 的巴塞罗那袜子制造商在1932年就注册了“Athena Nike ”(胜利女生雅典娜,而nike本意就是希腊胜利女神的意思),从而在西班牙他才是“Nike”商标的拥有者。
面对当地商家的投诉和可能的巨额赔偿,耐克不得不改变在巴塞罗那竖起的6层楼高的耐克广告牌设计,他们的标志和名字被缩到了一个小角落中,乔丹扣篮的巨幅海报上也没有了耐克标志的球衣。事后耐克抱怨说:因为无法在西班牙进行宣传和销售,他们遭受了2000万商业损失。
这时候,锐步和美国奥运队打成了领奖服的着装协议,他们为此花费了400万美元。事实上,现在看来乔丹穿着锐步队服,但用国旗遮挡标志的方式,已经是双方协商的最好结局。乔丹的经纪人法尔克表示,为了达成这个结果,美国奥委会和乔丹本人及耐克进行了艰苦的磋商。
事实上,其他梦之队成员也曾对此颇有微词。当时在LA GEAR品牌旗下的卡尔-马龙和有自己运动品牌的尤因都表示自己不会穿着锐步商标的衣服。
同时,拉里-伯德是匡威旗下,魔术师约翰逊正在开率跳出匡威合同,当时还是大学生的莱特纳则刚刚加入阿迪达斯。德雷克斯勒对此倒是没有异议,他所属品牌为Avia,乃是锐步的子公司。
事后,乔丹为自己拿国旗遮盖竞品商标的行为做了辩解:“每个人都同意我们不应该遮盖领奖服上的锐步商标。但美国国旗不会遮盖任何事情。这就是我们的立场。我坚信美国梦,所以我为它代言。如果因此我冒犯了任何人,那也太糟糕了。”
“如果你雇了12个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美国著名传奇演员,主要塑造了西部牛仔的硬汉形象)来为你做事,你最好别问他们枪里面装了什么子弹。”乔帮主总结道。
[1]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是。
(猫三)

